今日上午九时(2026年9月11日),我所代理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迎来重要进展。我所主任陆庆标律师作为原告方代理人,远赴山东烟台,参加由山东正禾司法鉴定所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听证陈述会,就被告广西某医院在诊疗活动中存在的过错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诊疗规范规定的行为发表陈述意见。

本案中,原告雷某等因患者何某某在被告广西某医院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并最终死亡,委托我所代理其与广西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诉讼前,我所主任陆庆标律师依法指导原告委托鉴定机构对患者的死亡进行死因鉴定,明确了死亡原因,为后续申请医疗过错鉴定提供了有利的前置基础。
为查明被告广西某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诉讼中,我所主任陆庆标律师亦依法指导原告申请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鉴定事项包括:其一,被告广西某医院对患者何某某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死亡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其二,如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
在鉴定机构的选择环节,我所主任陆庆标律师对候选鉴定机构充分发表意见。后经人民法院依法摇号选择,确定由山东正禾司法鉴定所承担本案鉴定工作。
听证陈述会上,我所主任陆庆标律师作为原告方代理人,围绕院方在本次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诊疗规范规定的行为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专业的陈述,充分表达了原告方的鉴定意见和诉求。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专业性强、举证难度大,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往往是案件走向的关键。此次跨省参加听证会,体现了我所律师在医疗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后续,我所将持续跟进鉴定进展,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