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豪律所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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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临床式思维精准抗辩破局,原告69.9万元租金诉请被大幅核减:我所代理吴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依法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来源: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作者:杨静文发布时间:2026-09-21字号大中小

        近日,原告梁某诉被告吴某、第三人南宁市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所接受被告吴某委托,指派陆庆标律师、杨静文律师代理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近日作出判决。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秉持专业、规范、诚信、高效的服务理念,以临床式办案思维对案件进行系统诊断:先全面梳理合同签订、履行及争议形成过程,逐项审查在案证据;再聚焦争议焦点,围绕合同履行情况、租金计算期间、费用合理性、违约金计算基数及起算标准等关键问题深入研判;继而制定针对性抗辩方案,并在庭审中根据对方举证动态调整。庭审中,代理律师依法对原告证据进行质证,就租金、物业水电费、垃圾清运费及违约金等事项发表答辩和代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表达规范。

        法院经审理,采纳我方主要答辩及庭审意见。原告原诉请被告支付租金69.9万余元、物业水电等费用2.3万余元及违约金21万余元;一审判决最终认定被告支付租金44608.67元、物业及垃圾清运费等4596.3元;关于违约金,法院亦采纳我方意见,依法调低计算基数及起算标准。

        与原告诉请相比,被告吴某最终需承担的租金、物业费及违约金等责任均获大幅降低。

        该案办理充分体现本所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与实务能力,也彰显了本所律师以临床式思维发现问题、以专业化论证回应争议、以规范化服务保障权利、以诚信态度沟通案件、以高效行动推进代理的执业理念。本所将继续秉持专业、尽责、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