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开发公司诉被告南宁市某村民小组行政行为一案,诉请法院撤销南宁市某村民小组决议,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资深行政案件纠纷律师陆庆标、行政案件纠纷专业律师钟小浣代理被告南宁市某村民小组应诉,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起诉,案经南宁中级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仅作参考,具体案件结果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