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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全流程实务系列报道(第5期)

发布时间:2026-04-07字号

第5期:非诉讼解决途径(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低成本化解纠纷的优先选择


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资深律师陆庆标:


——不想打官司?3种非诉讼方式,高效化解医疗纠纷。

实务指导:陆庆标,高级律师,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主任。

核心点1:双方自愿协商——协商的法律依据、流程、注意事项(避免口头协议,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中需结合核心病历解读结果、责任初步判断依据,明确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及具体金额,重点对手术、麻醉、护理等核心诊疗环节的过错达成共识。

核心点2:人民调解——申请条件、受理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中需提交核心病历资料、责任初步判断意见、赔偿明细,患者死亡的需提交尸检报告,明确死因与诊疗过错的关联。

核心点3:行政调解——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调解的条件、材料、时限,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区别;涉及核心病历违法违规的,可要求卫生健康部门一并核查处理,同步推进调解与投诉。

核心点4:实务疑难:协商中医疗机构拒绝赔偿/患者漫天要价,如何打破僵局?调解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怎么办?核心病历存在争议导致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如何推进后续流程。

律师提醒:

非诉讼途径不影响诉讼权利,协商、调解不成可随时起诉;调解协议中需明确核心病历的效力、责任划分及赔偿支付方式,避免后续争议。


【未完待续】

下期我们将进入损失赔偿项目、标准及金额核算专题(核算期),系统拆解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逐项明确计算依据、适用标准与证据要求,手把手教你精准核算赔偿金额,做到明明白白算赔偿,不亏不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