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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全流程实务系列报道(第15期)

发布时间:2026-04-27字号

第15期:电子病历及相关鉴定实务(专项重点期)——电子病历存争议?鉴定维权有技巧


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资深律师陆庆标:


医疗纠纷中电子病历怎么认定?相关鉴定要点及实务技巧

核心点1:电子病历的法定范围与实务界定——包括电子病程记录、电子手术记录、电子麻醉记录、电子护理记录等核心模块,需符合《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要求,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实务中需区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的效力差异(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病历需满足签名、时间戳、备份留存等法定要求)。

核心点2:电子病历的合规要求与常见违法违规情形——合规要求:实时记录、全程留痕、不可随意篡改、电子签名合法有效、定期备份;常见违法违规:未按规定留存操作日志、篡改电子病历内容、电子签名伪造、未同步生成纸质病历备案、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内容不一致、未留存修改痕迹等。

核心点3:电子病历相关鉴定核心要点(实务重点)——鉴定机构需具备电子数据鉴定资质,重点开展3类鉴定:

1、电子病历真实性鉴定:核查电子病历的生成时间、修改记录、电子签名合法性、操作日志完整性,判断是否存在篡改、伪造;

2、电子病历完整性鉴定:核查电子病历核心模块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缺失、删减;

3、电子病历与诊疗行为一致性鉴定:比对电子病历记录与实际诊疗行为(如手术操作、用药记录),判断是否存在记录与实际不符的情形。

核心点4:电子病历鉴定的实务操作——鉴定材料准备(电子病历原始数据、操作日志、备份记录、电子签名认证材料等);鉴定申请需明确鉴定事项(如是否篡改、是否完整);双方对电子病历鉴定有异议的,可申请鉴定人出庭质证,重点质询操作日志核查、篡改痕迹认定等细节。

核心点5:疑难问题:电子病历操作日志缺失,如何认定其真实性?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不一致时,以哪份为准?电子病历篡改后无法恢复的,如何主张权利?鉴定机构无法出具明确鉴定意见的,如何处理?

律师提醒:电子病历的操作日志、备份记录是认定其真实性的关键证据,患者方需在纠纷初始就申请封存电子病历及相关操作日志;涉及电子病历争议的,务必申请专项鉴定,避免因无法举证导致维权失利。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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