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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纠纷系列普法(第4期)

发布时间:2026-04-10字号

三大纠纷系列普法

第4期:协议、调解书、判决书,哪个算数?


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三大纠纷资深律师陆庆标:


⚖️ 三大纠纷:协议、调解书、判决书,到底听谁的?

很多纠纷有过调解、签过协议,但后来又反悔,到底哪个有效?今天讲清效力规则

1、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最强)

✅ 经法院审理、判决/调解,双方签字、法院盖章,具有强制执行力

✅ 必须履行,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反悔

✅ 效力高于所有民间协议、政府调解

2. 政府确权决定/行政调解书(次强)

✅ 乡镇政府、县政府依法作出的权属纠纷处理决定、行政调解书,盖政府公章

✅ 生效后必须遵守,不服可申请复议、起诉,逾期不诉就生效

✅ 是行政确权的核心文书,效力高于民间协议

3. 村集体/双方签字的书面协议(有效,看条件)

✅ 双方(村/队/户)自愿、平等签订,有盖章、有签字、有日期,内容不违法、不损害集体利益

✅ 有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可作为确权依据

✅ 但:胁迫、欺骗、恶意串通、违反政策的协议,无效;口头协议,无证据不认

4. 这些情况,协议可能无效/可撤销:

- 没经过村民会议/代表会议同意,村干部私自签的

- 边界划错、凭证造假、隐瞒重要事实

- 损害国家、集体、第三方利益

※律师提醒:

签协议一定要书面、盖章、留底;对政府决定、法院文书不服,要在法定期限内(一般60日复议、6个月起诉)维权,过期就没法改了!

本文为法律宣传,不构成个案代理意见,具体咨询专业律师。

【未完待续】

历史纠纷如何确权化解?下期为老乡们讲清现行流程与合法路径,记得关注收看!